在《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中,哪些属于工资的范畴?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明确了工资的范围: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等)、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而且,还明确规定了工资的形式为法定货币,实物及有价证券不能代替货币。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费、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奖、丧葬费、抚恤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费用以及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则不属于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