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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5月1日起全部免费

来源:江南都市报 整理:顺德劳动律师网 2008-4-30 19:58:17 点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首次明确符合条件的案件可“一裁终局”,劳动争议仲裁将免费。昨日,本报特邀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相关负责人对该法亮点进行解读。

“一裁终局”缩短周期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时、休息休假、社保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一般为终局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仲裁环节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一裁终局”的不再上法院,这样就减少了诉讼环节,周期大为缩短。这些案件一般是数额较小、事实简单和有明确国家标准的案件。

关系存续期讨薪不受时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报酬发生争议,申请仲裁不受时效限制。

另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案的裁决,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确须延期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按现行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仲裁费。当事人交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交纳仲裁费的,按撤回申请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保障。(夏岚 聂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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