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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一个月需支付两个月工资

来源:顺德劳动律师网 整理:顺德劳动律师网 2008-4-22 9:09:24 点击:

法条出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实例解说】:

A公司与小张于08年1月17日与小张建立劳动关系,约定工资2000元/月。如果2月18日A公司还没有与小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这天起A公司就要支付小张工资4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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