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青年持假文凭同大连市的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干了约一年后,被公司劳资部门发现,经过公司领导研究,将这个男青年辞退,只给了部分工资,没有给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男青年认为,自己在公司里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给付自己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双方意见发生分歧,最后闹上了法院。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合同无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来源:大连晚报 整理:顺德劳动律师网 2008-4-30 9:34:02 点击:
一个男青年持假文凭同大连市的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干了约一年后,被公司劳资部门发现,经过公司领导研究,将这个男青年辞退,只给了部分工资,没有给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男青年认为,自己在公司里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给付自己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双方意见发生分歧,最后闹上了法院。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合同无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