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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刑事律师 王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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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民刑事中心服务范围

    一、为当事人提供刑事法律服务咨询、刑事法律法规咨询。

    二、律师在在案件侦查阶段的服务内容
    1、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起,接受犯罪嫌疑人(或亲属)的委托,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2、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3、 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4、 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
    5、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告知其享有的权利
    6、 代理犯罪嫌疑人申诉、控告
    7、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8、 向侦查机关出具律师意见书

    三、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服务内容
    1、 接受犯罪嫌疑人(或亲属)的委托,担任嫌疑人的辩护人
    2、 查阅、复制本案诉讼文书、技术鉴定性材料
    3、 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4、 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5、 申请人民检察院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6、 向人民检察院出具律师意见书

    四、为审判审阶段(一审)的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
    1、 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2、 会见在押(或未被关押)的被告人;
    3、 根据辩护需要对有关的情况进行调查、访问或收集证据;
    4、 研究归纳辩护意见;
    5、 参加法庭的全部审理活动
    6、 发表辩护意见

    五、为审判阶段(二审)的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
    1、 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对一审判决的意见;
    2、 研究制作上诉状;
    3、 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件材料;
    4、 需要收集证据材料的,依照法律程序调查访问;
    5、 研究制作二审辩护意见;
    6、 参加二审法庭审判活动。

    六、为公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受害单位)提供诉讼代理服务
    1、 代理受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要求立案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2、 司法机关对受害人提出的控告不予立案时,代理受害人申请复议;
    3、 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代理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 受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代理申诉;
    5、 代理受害人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
    6、 受害人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代理受害人请求检察院抗诉;

    七、为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受害单位)提供刑事自诉代理服务
    1、 调查收集犯罪证据材料;
    2、 审查核实犯罪证据材料;
    3、 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4、 参加法庭的审判活动,控告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5、 附带民事诉讼。

    八、为公司(企业)提供刑事法律顾问服务。
    现行刑法中,有110余条犯罪行为与公司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比如: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伪造、出售、购买发票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强迫职工劳动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单位资金罪;重大环保污染事故罪签订;征订、履行合同失职罪;玩忽职守造成破产、重大损 失罪等。
    为了预防和避免公司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嫌刑事犯罪行为。公司及企事业 单位的主要经营决策者应对自己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罪与非罪的评估。
    我们为单位负责人提供刑事法律服务的形式,主要以解答咨询为主。在为客户单位提供这类咨询解答服务时,我们严格保守咨询方的商业秘密。

    九、为客户提供调查服务,打击侵害人身权利或财产的犯罪行为。
    在市场经济日趋竞争激烈的当今社会,一些不法之徒把公司企事业单位的当作犯罪侵害的对象。例如:合 同诈骗、假冒他人专利、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盗窃他人商业秘密、侵占挪用公司企事业单位资金财产、经营同 类产品等等犯罪行为,不断发生在公司企事业单位之中,严重地侵害了公司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一旦碰到 这类情况,我们将会及时组织力量,为客户提供调查服务。调查收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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